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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邻居遛狗致他人受伤,责任由谁承担?
1位律师回答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四条规定:“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,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”无偿帮忙遛狗过程中致他人受伤的,应由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回复于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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